根据《四川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<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>的通知》的工作安排,集团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,有效期一年,未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范畴的员工,不得享受国家助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等资助政策。
为顺利开展集团2023-2024学年国家资助相关工作,按照《澳门新浦新京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实施办法(修订)》(澳门新浦新京学〔2022〕40号)的工作精神,集团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工作,拟认定张*等231人为2023-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员工。
现将澳门新浦新京法公司2023-2024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名单公示如下:https://xsswzx.cdu.edu.cn/isp/erending_college.asp
公示期为2023年9月20日至2023年9月26日,如有异议,请于9月26日17:00之前向学院员工工作办公室5104A反映。
电话:84616213。
澳门新浦新京(中国)责任有限公司官网困难认定工作领导小组
2023年9月20日